来源:网络  文章作者:佚名

  昨天下午1点38分,宁波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:被拍了裸照,对方威胁我。

  江东福明派出所出警。

  报警的女孩姓应,23岁,舟山人。今年6月大专毕业后,暂住江东区福明家园。

  昨天中午,她在房间内上网,QQ上好友头像一闪,是湖南长沙的一个男网友找她聊天。

  两人认识了没几天,没见过面,平时就聊些生活琐事。这次双方进行视频聊天。

  大概20分钟后,小应去洗澡了。她把电脑屏幕一关,拿着衣服离开了,但她忘了,摄像头没有关,对方仍可通过视频看到她。

  小应洗澡回来,打开屏幕,对方发了两张照片过来。她一看,照片里一个女人裸着身正在换内衣——那正是她!

  男网友接连发了好几张这样的照片,说是通过视频拍下的,一共有80多张。

  小应慌了,问对方想怎么样。

  网友说,要她陪睡。此外,让她做什么她都得答应。如果她做不到,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。

  小应想来想去,报了警。

  福明派出所刘副所长说,如果被拍下私人照片,应该像小应一样,第一时间报警。警方将锁定嫌疑人,万一对方把照片放出去,也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此事警方正在调查。

  本报通讯员 曹驰

  本报记者 斯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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